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次数:1776

根据《关于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南中医大字〔2021〕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共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十名,其中教师类(包括各类教学、科研、临床人员,下同,共五名)和学生类(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共五名);二等奖二十名,其中教师十名,学生十名;三等奖三十名,全部是学生。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 各单位应全面做好通知工作,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附属医院教师类候选人材料请报学校医院发展管理处汇总,学校教师类候选人材料请报学校人力资源处汇总,本科生候选人材料请报学校学生工作处汇总,研究生候选人材料请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留学生候选人材料请报学校国际教育学院汇总。

3. 报送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见附件3、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附件7)各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交附件3-附件7电子版材料。

(2)各种奖励、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需附复印件并加盖推荐学院或医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扫描版材料。成果或文章具体时间截点为2022年4月-2024年4月。

4. 学校医院发展管理处、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于6月20日前对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资格审查,各部门将所有资格审查合格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以岭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丰盛楼519-2(温病教研室),电子版发送至沈双老师邮箱。

四、有关联系人

医院发展管理处:纪蕾蕾,联系电话:13913842133,电子邮箱:jileilei1515@126.com;

人力资源处:张叶青,联系电话:025-85811096,电子邮箱:rzcszk@njucm.edu.cn;

学生工作处:臧迪,联系电话:025-85811101,电子邮箱:nzyxszzzx@njucm.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刘启仲,联系电话:025-85811355,电子邮箱:ygbglb205@njucm.edu.cn;

国际教育学院:陶银鹦,联系电话:025-85811971,电子邮箱:824100@njucm.edu.cn;

以岭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沈双,联系电话:15195969649,电子邮箱:shenshuang@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条件.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教师).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学生).doc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教师).xlsx

       附件6: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本科生).xlsx

       附件7: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研究生).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