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金会立项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项目成效和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基金会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部分立项项目。(详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单位对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中期检查报告》(详见附件1)(需签字盖章),同时需附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检查结果
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给与项目负责单位1个月的整改期,整改通过的项目拨付剩余资助经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收回未使用的资助经费并取消剩余资助。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部分立项项目。(详见附件4)
(二)验收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效、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单位对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结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需签字盖章),同时需附上项目成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验收结果
项目结项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于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收回未使用的资助经费,同时取消项目负责单位申报基金会以后两个年度的非限定性项目。
请各有关项目负责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敬业楼314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foundation@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结项验收报告.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年2月24日